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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利好!新版《江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出炉啦!

发表于2017-04-14

今年新版《江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出炉了!

与原来的管理办法对比

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出现了

供应范围扩大、

准入门槛降低、

房产限制放宽等新变化


什么是公租房?


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,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、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,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,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,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,向新就业职工出租,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,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。



江阴公租房的申请对象


据了解,公租房的供应范围调整为“本市澄江街道办事处、临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区域”,较原来的范围扩大了一倍以上,将更多的企事业单位纳入进来。

公租房的申请对象调整为新就业人员和各类引进人才,学历要求由大专降低至中专,并首次将高级技工纳入保障范围。

具体包括:来本市创新创业的领军型人才;具有硕士(含)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;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;取得高级工(含)以上职业资格的紧缺型技能人才;市级(含)以上科技创新载体研发人才;市级(含)以上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人才;重大项目引进的其他人才。



租金变化


房产限制放宽,缴纳公租房租金也有变化。

新办法将申请对象“在全市范围内无房产”调整为“在公租房供应范围内无房产”。

此外,原先“先缴纳市场租金再按一定比例发放租金补贴”,调整为“承租人按公租房租金标准全额缴纳租金”。

原来公租房租金是采取先交市场租金再返还的形式,即按建筑面积先缴纳一年的市场租金,年底再按享受面积(单人户25平方米,二人户40平方米,三人户50平方米,四人及以上60平方米)返还市场租金的30%。

新办法采取承租人直接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办法,合同一年一签,租金一年一缴,既降低了租金,也减少了交租环节。


发表于2017-04-14
夜黑迷离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利好!新版《江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出炉啦!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7-04-14

原来江阴还有公租房啊

发表于2017-04-14

还有学历要求啊

发表于2017-04-14

省钱省钱

发表于2017-04-14

简装啊,还行么

发表于2017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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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7-07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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