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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【买房知识】合伙买房如何分割房产 卖房意见不一怎么办

发表于2015-12-30
标签:共有人 买房投资 委托公证 房地产市场 买房知识 

2006年年初,南京市民金先生在河西地区看中了楼市的商机,但是当时手头没有足够充裕的资金。于是,金先生和四个朋友合计之后,全款购买了一套一百八十多平方米的商品房,房产证上登记为共有。几年以来河西房价持续走高,五个人都得意于有道。然而前段时间金先生的其中一个朋友因为失败急需用钱,另一个朋友的儿子准备买房结婚,几个人便想把这套房子卖掉置换现金。而金先生却眼看南京楼市火爆涨势大好,并不愿意出售这套房产,这又该怎么办?

为此,买房的几个朋友到南京公证处求助。公证员告诉他们,根据《物权法》的规定,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,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时须经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。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,这个房子就不能卖,只能他们之间协商好,一起同意卖房。后迫于情面,金先生同意把这套房子卖掉,由于产权人较多,各自的配偶也是产权共有人,没有时间亲自去办理卖房事宜,于是其余四位朋友以及各自的配偶来到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,共同委托金先生去办理出售这套房产的相关手续。这套房子才得以顺利卖出。

而公证员办理完这个委托公证之后,告诉金先生如果跟其他人合伙买房,又想避免卖房意见不统一的情况,可以事先办理遗嘱公证,将自己所享有的产权(份额)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,在自己去世之后遗留给自己的子女等。这样可以做好两手准备:如果房地产市场利好,房价一直增长,则产权人去世后子女可以受益;如果房地产市场不景气,则产权人可以随时与其他共有人协商将房子卖掉,及时置换现金。这样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,使合伙买房的人群多了一份保障,也更符合其的目的。

发表于2015-12-30

还是不要合伙买房了,比较坑啊

发表于2015-12-30

还不如借钱买呢

发表于2015-12-30

很少这种情况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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