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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屋买卖纠纷多,借名买房多为避限购令!

发表于2015-12-07

学生时期经常会说一句话(特别对于老师颁布的某些规范):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如今这句话在生活也不乏出现。今天要讲的就是房产交易中的诸多麻烦事。



借名买房多数为避限购令


对于借名买房,很多业内专家给出的都是风险大这样的描述。但明知风险不小还要铤而走险的人也不在少数。


据悉,近三年来,市一中院共受理1420件涉房屋买卖案件,其中一房数卖、阴阳合同、借名买房、二手房交易中的善意取得(买受人信赖房屋登记薄中关于物权登记的记载,不知道出卖人无处分权即推定买受人为善意)、买卖经济适用住房及买卖央产房成为这类案件中的六大常见问题,占总受理案件数的44.8%,其中90%的借名买房是为了规避因身份带来的购房限制。


专业人士分析称,导致上述六大热点问题发生的原因各有不同:借名买房一般是为享受本不应由其享有的利益引发的,如90%的借名买房是为了规避因身份带来的购房限制;一房数卖则是由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不同的买受人而导致的;阴阳合同则多是为了规避税费而签订的;出卖人无权处分房屋容易引发买受人是否善意取得的问题;因经适房政策法规的限制引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;央产房特殊交易政策引发合同难以履行等。


规避类似纠纷该如何做?


比如,对于借名买房问题,由于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,借名人需要清楚要求出名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是最佳选择;对于一房数卖问题,买受人购房过程中应当及时督促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;对于“阴阳合同”问题,买受人则需要知晓虽然“阳合同”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,但并不导致整个合同无效,虽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,房屋买卖合同还是以双方真实的买卖合同继续履行。


对于二手房交易中的善意取得问题,买受人若构成善意便能够“保住”房屋产权。对于经适房买卖问题,虽然现行法律政策对于经适房上市交易采取了限制措施,但符合一定条件的经适房买卖还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。对于央产房买卖问题,买受人需要注意各类性质的央产房分别适用不同的交易政策,民众在购房此类房屋时一定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,并要求出卖人获得相关审批,从而规避因政策障碍引发纠纷。


发表于2015-12-07

买那么多房子干嘛呀

发表于2015-12-07

买房子还可以这样的啊

发表于2015-12-07

借名不会很麻烦么

发表于2015-12-07

会出现很多纠纷的

发表于2015-12-07

作死啊,谁让你们不准这不准那的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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